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《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和甘肃省文物局《甘肃省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精神,建立与检察机关的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长效机制,预防和遏制文博单位火灾隐患,11月4日,州文旅局、州人民检察院、州消防支队检查组一行对我馆《甘肃省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。
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,对馆内消防设备、安防系统,监控设备运转等情况进行了检查,并详细查阅了我馆今年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、文物消防安全保障制度、预防火灾应急预案、档案建立和安全巡查记录等资料。
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馆的安全保卫工作,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。